一剑终情 2008-7-17 18:36
安康城区企业代建廉租房势头良好
时间:2008-6-10
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房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是中国房地产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对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进行明确要求。安康市建设部门结合市情迅速出台了《安康市城区企业代建廉租住房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开发企业在小区开发建设中按规定比例配建廉租住房,通过企业代建、政府回购,专门用于解决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企业代建廉租住房应作为小区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实行统一规划,一次设计到位;廉租住房总面积应占楼盘总面积的8%,每户廉租住房面积宜控制在50平方米,主要户型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厕”。
自《安康市城区企业代建廉租住房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颁发以来,建设、房管部门积极探索企业代建,政府收购廉租住房这一模式,并从用地审批、规划审批、招投标和预售许可等环节把关,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建设,要求凡是没有招投标的工程,必须同步建设廉租房,确实没有条件代建廉租房的开发项目,必须履行社会责任,缴纳一定的费用,支持廉租房建设。经过积极努力,企业代建的廉租房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主要采取了三种形式落实。一是由企业直接代建成套房源;在桥西广场拆迁过程中,兴科房地产公司将金州城建成的20套住宅,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按860元/平方米由政府统一收购作为廉租房,妥善解决了拆迁中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二是由企业从小区按比例划拨土地;兴安房地产公司已与市房管局签订协议,将江南一品小区的8亩土地按成本价划拨给房管局用于廉租房建设,该项目计划建成廉租房1.2万平方米;三是由企业缴纳赞助资金;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建设过程中,由于条件限制无法在项目实施中承建廉租房,按项目代建面积利润10%向政府交纳廉租房赞助资金,目前分别有万达房地产公司已交纳50万元、京康房地产公司交纳20万元、新兴房地产公司交纳10万元。由于部门组织有力、企业认识到位,安康城区企业代建廉租房已呈现出良好势头。(来源:安康市城乡建设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