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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杨丽娟事件:没有责任的世界

本主题由 一剑终情 于 2008-5-24 18:42 移动

[转]杨丽娟事件:没有责任的世界

文章提交者:陈愚

  
   近日,所谓“杨丽娟事件”,迅速取代了“钉子户事件”,成为报纸、网站、论坛的热门话题,成为大众娱乐时代的一个典型例子。兰州女孩杨丽娟自十几年前年迷上刘德华后,一家人为了他的追星梦而倾家荡产。为了见刘德华,一家人北走京都,南下香港,直至3月26日,杨父在香港跳海自杀,并留下一封谴责刘德华的遗书。直到今天,杨丽娟一家被众多的媒体所包围,这一家的消息,在网络上、报纸上成为刺激“眼球”的材料,茶余饭后最好的谈资。一个人因为偶像崇拜而走火入魔,一个家庭因为孩子的偶像崇拜而家破人亡,这到底是悲剧,还是喜剧?各种媒体的猎奇式报道和网友的消遣性发言,彻底解构了这个事件的悲剧性,而使之成为娱乐盛宴中的一道美餐。
  
   娱乐媒体、娱乐记者和观赏的大众,成为这道美餐的主要享用者。近十年来,网络的兴起,传媒的有限发达,使言论有了一点狭小的空间。但是,这个空间释放出一个开放社会的端倪的同时,也马上释放出一个娱乐时代。在各种对杨丽娟事件的报道中,猎奇、寻找刺激、无限度地以“抓眼球”为目的,成为各种媒体系列报道的主要特色。从一开始的“父亲为圆女儿心愿竟然卖肾筹款”,到杨父死后的“杨母要刘德华向亡夫遗体鞠躬”、“杨丽娟拒绝葬父,华仔遭50万索赔”,一直到残缺的杨家返乡后的“杨氏夫妇早已离婚,杨丽娟家人有严重精神病史”,光看这些报道题目,一眼就可以看出,媒体是怎样以娱乐的心态,对这个家庭进行不负责任的夸张报道,把这个家庭的惨剧赤裸裸地变成娱乐式的批判材料,暴露在公众的面前。
  
   观众一哗然,娱记就狂欢。不断的“爆料”,让网友和读者有一个义愤填膺地声讨“变态”,谴责“神经”,痛骂“不孝”的机会。看客的心理,扎根在这个民族的心灵深处,任何一个炒作成功的疯狂案例,都可以成为看客舞动刀叉,直接享用的盛宴。在这场盛宴中,没有多少人去探讨杨丽娟之所以如此的社会原因和心理原因,没有多少人去探讨这个社会应该以什么态度去看待“不正常的”、“有病”的人,没有多少媒体以一种理解悲剧、宽容弱者的心态去为这一家人呼吁救济。媒体的报道和网友的呼叫,曾经造就像“芙蓉姐姐”这样的娱乐丑角,而今天,这套制造“芙蓉姐姐”的工具正被用于对付一个心理病人。
  
   在杨丽娟事件中,看客的心态把一个社会悲剧变成娱乐喜剧,隐在这场闹剧背后的明星刘德华,获得了无限的宽宥。“明星”到底是否应该在一定程度上负有一定限度的道德责任,是一个被忽略的问题。平心而论,杨丽娟所提出的要求,并不是一个心理病人的要求,而是一个狂热崇拜者的要求,这种狂热崇拜在我们这个国家,在四十年前刚刚集体上演过。看客从“权利”的角度来看待幕后的刘德华,一个公民当然有见或不见另一个公民的权利。但是,权利之外,还有责任和道德。就像已故的戴安娜王妃,她有拒绝跟一个艾滋病人握手、拥抱的权利,但是,作为公共人物,她如果自觉承担起鼓励弱者、救助弱者的道德责任,便会获得更多的尊重。在杨丽娟事件中,对刘德华而言,不见,是他的个人权利,见,更是他的道德责任。是否承担这种道德责任,同样是个人的选择。
  
   任何时候的偶像崇拜,都会出于某种同构的心理动因,这些心理动因可能还来源于某种同构的时代困境、心灵困境、宣传方式等等。几十年前,这个国家便有成百万、千万杨丽娟型人格的人,为政治领袖而集体癫狂。偶像崇拜的极端化,就是一种心理疾病,这种心理疾病是社会性的,不是个体性的,是时代性的,不是个人性的。所以,一个健康的社会,对杨丽娟这样的人,应该持宽容、同情的态度,而不是一味的谴责和辱骂。
  
   所谓“杨丽娟”事件很快就会过去,或者在一会儿后,下一个天亮之后,步履匆匆的人们就会忘记这个名字,忘记这么一件事情,但是,留下的却是一个残缺的家庭,一个在媒体的恶炒、大众的逼视、明星的冷漠中走向疯狂的家庭。而这一事件折射出来的,则是一个责任缺失的世界。杨丽娟事件之后,信仰缺失时代的偶像崇拜如何演变成心理病态,一个社会应该如何救助弱者和病人,媒体和公众应该如何面对社会悲剧,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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