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啊,我心中永远的痛!
1996年的时候,我刚好27岁,和很多漂在北京的年轻人一样都是租房子住,经常要经历找房、搬家的折磨,久而久之就开始厌倦了这种漂泊不定的无根生活,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在北京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那时的我是做销售工作的,由于工作努力业绩突出,已经辛苦积攒了一笔钱。于是,我就有了买房的打算。
我开始不停地翻阅报纸、不停地电话询问,而且每到周末就不停地四处看房…因为积蓄有限,我的考虑范围只能在北京的近郊。在经历了长达半年炼狱般的折腾之后,我终于在京开公路旁边的大兴工业开发区内看好了一套两居室, 6层(顶层)、70米、1650元/米,房款总价11.5万元,比较适合我当时的经济能力。于是,交定金…签约…交全款…交纳15年的物业费…拿钥匙…交契税…找装修队设计、施工…买家具……直到2007年的4月,装修装饰全部完成,一共花费18万元。这时的我早已囊中羞涩了。为了不再支付租房的钱,我迫不及待地搬进了新家。
我的单位离新房的距离将近30公里,当时的北京还没有贯通三环,京开公路也没有修成高速,交通很不方便。我每天坐公交车从单位到家的单程时间需要将近3个小时。但我还是每天乐颠颠地跑来跑去。
终于有了自己的家了!尽管这个家是那么的偏远…尽管小区距离最近的公交车站要1000米、中间还要穿行300米的公路绿化带,在天黑以后归家因为害怕只能一路小跑…尽管小区初建没有菜市场和超市,买米买菜要冒着生命危险坐着摩的到大兴县城…尽管我住的楼门12户中只有我一个人搬进来,每天回家上楼时都要前顾后盼、提心吊胆,进屋后再也不敢轻易下楼……可是每当我走进自己那精心装饰、温馨的小家后,一切一切的恐惧和烦恼都烟消云散了。是啊!这毕竟是我的家呀!一个投入我的所有热情、承载了我的所有梦想、只属于我一个人、安在北京的家啊!
烦恼而又甜蜜的日子没过多久,更大的烦恼却来了――在购房后的第一个雨季,也就是1997年夏天,我的房子漏雨了!只要一下雨,蓬顶就出现星星点点的被雨水打湿的漩涡,就像雨滴在沙滩上敲打出的点点小坑一样……特别是我睡觉的北卧室最为严重,一间不足12米的小屋蓬顶就有20多处漏点,每当我躺在床上就必须直视那些坑坑包包和水渍…..看到自己精心打造的家竟然被毁成这个样子,我的心里沮丧极了……
于是,我开始一次一次地找物业,而物业也一次一次地进行维修,可是漏雨依旧……就这样,在经历了“年年下雨年年漏、年年漏雨年年修”之后,直到2001年的夏天,终于到了“外面下小雨、屋里下大雨”的地步了…在一个连绵雨天里,当物业的收费员再一次打电话催我交纳因为漏雨而拒交的三年取暖费时,怒不可遏的我在痛斥了收费员一顿后,疯了似地冒雨跑到物业办公室,将物业的一个经理拉到了我家里,让她看客厅地板上放着的正在接雨的两个大脸盆和被溅得满地都是的雨水…物业经理不说话了,我也不说话了。是啊,我说什么呀!这就是我的家吗?这就是我投入全部积蓄、寄予全部梦想的家吗?当初的精致和温馨依稀,可是现在的家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了呢?――屋顶斑驳狼籍、地面满是雨水、家具被腐蚀得起鼓变形……
以后的日子依旧――漏雨依旧、维修依旧……而我的心情也随着我的屋顶一起被雨水腐蚀着、破败着……
轻易不对别人诉说痛苦的我,还是忍不住向一位律师朋友讲了我的烦恼,好在这位朋友没有因为我的案子小没法儿挣钱就敷衍我,还主动帮我约见开发商和物业的负责人,并出具律师书之类的。可能是律师身份的威慑力比较强,开发商和物业很快就与我签订了一份协议,承诺要将整栋楼的楼面防水层重新做一遍,并保证今后的五年之内不再漏雨、否则给予退房并承担购房款的贷款利息、装修费及其他损失。他们还承诺将屋内被腐蚀的蓬顶重新修整粉刷,在此之外还免去我四年的取暖费并赔偿了我5000元钱。
没多久,开发商真的将整个楼顶重新做了防水,还将我屋内的蓬顶重新修复平整。
2002年的夏天,没有漏雨。欢欣鼓舞的我在不断地向那位律师朋友表示感谢的同时,自己的心情也好过了许多。是的,噩梦似的日子终于过去了,我久违了的快乐生活又将开始了。
谁料想平静的日子不长,噩梦又开始了――2003年夏天的一个雨后清晨,我醒来后又在蓬顶看到了一个个被雨水打湿的小坑,虽然没有以前的大没有以前的深,但确确实实地又出现了!开始我还以为是睡眼朦胧看花了眼,于是,搬来梯子爬上去仔细看了看、并用手摸了摸,那湿漉漉的墙皮证实了我的判断,确实是又漏雨了!于是,我的好心情一落千丈。
按照惯例,我去物业报修。可是在经历两次维修之后,漏雨依然没有被解决。于是,饱受不断报修、不断漏雨折磨的我选择了退房。在我的退房申请经律师提交给开发商后,开发商派来了负责施工的六七个人来我家看了看,说没有发现漏雨的迹象,蓬顶上的小坑是以前漏雨形成的。我顿时傻了眼,明明是漏雨怎么就被他们说成是不漏了呢?那以前漏雨形成的小坑明明是被他们早在两年前就修复平整了呀!难道他们都忘了吗?
无论我怎么说,他们都置之不理。无奈,我天天盼着下雨,每到下雨,我就马上打电话给开发商和物业,让他们立即来察看漏雨的现场,可是不知为什么他们总是在雨停了以后的两三天才来,那时的蓬顶早已经干透了,当然他们又说没有漏雨。被他们折磨得气急败坏的我真是欲哭无泪了。
经过律师的指点,在9月下旬的一个雨天里,我到大兴公证处申请对漏雨现场进行证据保全。两个公证员来到我家用摄像机录下了漏雨的现在进行时,并出具了公证书。为了防止开发商的抵赖,我又到北京市气象局拿到了那天大兴地区下雨以及降雨量的证明。当律师将这两份证明提交给开发商以后,开发商无语了,他们这次的无语是真正的无语、彻彻底底地无语,因为他们不再理会我们了……
无望的我终于还是冷静下来了,我清楚地意识到和平解决此事是不可能的了。于是,在2003年的11月,我按照协议的约定通过律师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退房并索要损失。当然,经历了一次一次地答辩,无论开发商如何抵赖,最终的结果是我赢了!2004年的7月,仲裁庭判定开发商和物业退房并赔偿我购房款及各种损失一共25万多元。
1945年8月15日的中国人是什么心情我不知道,1949年10月1日的中国人是什么心情我也不知道,但我清楚地记得当我拿到仲裁书时,久抑在心中的乌云一下子全都散去了,抬头望去,天是那么的蓝、云是那么的白……
仲裁书生效的一个月后,我找到开发商要求其履行仲裁裁决,但被置之不理。无奈,我只能到大兴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满怀希望的我在等待了4个月以后,突然接到了北京市二中院的通知,原来开发商提起了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接下来又是一番准备材料、又是一番出庭辩论、又是焦急地等待判决……当然,最终的结果还是我赢了!从法律上讲,这是最后的结果,也就是说开发商没有别的办法了,他们只能乖乖地执行判决了。
2005年初,我重新向大兴法院提交了恢复强制执行的申请。从法院出来之后,我的快乐从心里流到了脸上,连隆冬的寒风竟也不觉得刺骨。
最初的等待是快乐的,因为等待里充满了希望。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希望似乎越来越渺茫了,因为我的申请像抛进大海里的石头一样没了踪影。一年的时间过去了,我和律师无数次地询问执行法官,得到的结果总是“再等等”…我不知道为什么还要再等,开发商的办公大楼依然耸立、他们在建的大型工程在大兴到处可见,那么这区区的25万元钱为什么还要一等再等呢?那时,近乎绝望的我开始怀疑手中的判决书是否只是几张写着字的纸而已?
2006年的3月,我终于接到了执行法官的电话,这是我第一次接到他的电话。他的电话又一次地燃起了我的希望。如约,我和律师来到法院,和姗姗来迟的开发商代表商谈退房及还款的具体事项。对于延迟执行一年半的利息赔偿,按规定是3万6千多元,开发商的代表很是不以为然,说是算了吧。我当时只觉得血往上撞,十年来为了这个房子所遭受的折磨最终转化为愤怒,“为什么要算了呢?你们已经拖延了18个月了!这些利息的产生是你们自己造成的,你们是家大公司,不守信用的是你们,为什么最后还是让我这个个人吃亏呢!”说完,我起身冲出了会议室,在法院大厅一个没人的角落里靠墙站下了,泪水顿时夺眶而出。我拼命地克制情绪,可是眼泪却不听指挥。我恨我自己,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哭呢?以前那么艰难的时候我都坚强无比,可是事情已经柳暗花明了为什么却又忍不住了呢?这个时候的我最需要冷静呀!我狠命地用指甲掐自己手臂上的肉,许久之后我才止住了泪水。当我回到会议室的时候,律师已经和他们谈的差不多了,最后还是我让步了,结果是以27万元结束这个案子。
过了一个星期,我和开发商办妥了退房手续,也从法院顺利地拿到了27万元执行款。拿到钱的时候,我的心里喜滋滋的,但也相对平静,尽管没有想象中应有的那般狂喜,但还是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2006年的4月份以后,北京的房价疯了似地涨,到了夏天,我的那套退了的房子在二手房市场至少可以卖到35万元,而且还有涨下去的可能。刚刚沉浸在退房成功所带来的喜悦中没多久的我又被现实的残酷击中了。我恍然大悟!我终于知道开发商为什么在拖延了18个月之后突然决定给我退房了!原来不是他们的良心发现,是他们早已获知商机!算算我的所得,27万除去事先支付的诉讼费以及律师费,我实际得到的只有24万,这样算来我整整损失了11万元!我愕然了。
过了很长时间,我都不能释怀。是啊!打官司的目的除了要讨回经济损失之外,剩下的不就是想出一口气吗?可是,官司在法律层面上确实得到了完美的胜利,而我在经济上却损失了,最重要的是我最终还是被开发商再一次地愚弄了……
回想起从买房到装修、布置到搬家,一直到漏雨、打官司,最后到执行成功,以至于到现在的“官司成功、经济受损”,这其中经历了多少苦难和艰辛呀!整整十年了,我从风姿绰约的年轻姑娘变成了一个满心倦怠的中年女人,这其中的苦涩酸楚又有谁能知晓呢?
这件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但我知道它对我的影响永远不会消失,我甚至已经感觉到它正在不知不觉地改变着我的生活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