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写给所有失恋的女生们
不知道我算不算一个决裂的人。我认为,恋人一旦分手最好老死不相往来。“分手了,还是朋友”这种话,不过是场面应景,大可不必当真。
如果两个人因为不相爱才分手,那么就干净利落的说再见,反正已经两讫
如果一方负了人,那么就有愧于心,想找机会将功赎罪,而被踢飞的一方不必给他这种机会,觉得自己受了伤,有理由接受馈赠,便连输两次。
分手了就死心塌地的认命,再深的痛楚,忍个三五年载都会淡忘,人的记忆是有限的,生活的内容也一直在新陈代谢,
为何在找那个人做朋友,为何任由他出入你的生活,再你面前晃来晃去,时时提醒你曾经的狼狈,
既然没有他的爱情仍可过活,又何必接受这种半路出家的友谊 ,
既然爱情已成明日黄花,那么就彻底散场,成为一段回忆,让这个人的所有一切清清楚楚成为过去,
为何要让他改头换面,继续影响自己的生活?难道真存了侥幸心理,以为死灰会复燃,以为有朝一日还可重拾旧好?为何还恋恋不舍不甘离去,
分手了就是生别离。从此不与他来往,用一个决绝的姿势断了念头。就像张爱玲给胡兰成的最后一封信:不要在写信来,纵然写了我也是不看的了,
如果不看,那么无论怎样的巧言令色,都不能再起一丝微澜。
这个人再要如何说,如何做,统统不过是无用功。而他令她所受的种种委屈,都已不计较 。
分手了,就断了关系,无须假惺惺的给予友谊的寸光寸暖,无须这种带有施舍意味的补偿性关爱。
分手了就应当全身而退,以免成为一个阴影,对下一场恋爱有所不利。
分手了,不要打无声的电话给他,更不要哭诉。横竖不过是个男人,这样的男人每天在十字路口有一打,凭什么非他不可?凭什么分手后还要一个友谊的虚名,任他阴魂不散,继续观看你的悲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