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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防组主要负责人”是谁?

“牙防组主要负责人”是谁?

文章提交者:马涤明

    卫生部11日公布,牙防组违规收取“认证”费208.5万元;牙防组主要负责人两年中多领取职务补贴4.6万元、违规一次性领取住房未达标补贴7.4万余元。

    牙防组主要负责人两年中个人获取违规补贴共12万元,不管是违规还是违法,能不能构成犯罪,毕竟这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身为国家公务员也好,或是国家其他公职人员也好,利用职务之便利侵吞公款,肯定为国家法律所不容,“违规”一说,应该是调查的阶段性结论吧?

    可是,这违规侵吞公款12万元的人是谁呢?卫生部只是一个“主要负责人”就把当事人名字给回避了。
政府行政不透明,信息披露不公开,最近频遭质疑。比如,贵州茅台总经理被双规一事;“国家贮备肉”的概念;国家提高印花税之前的避谣,等等。

    政府行政信息含糊其辞,就容易引起公众的猜疑,而猜疑就是谣言的前身。当然,“牙防组主要负责人”的提法还不至于引发什么谣言。但是,以“牙防组主要负责人”来避讳当事人的真名真姓又是为了什么呢?是出于对当事人的尊重?那我们不禁要问:违规领取12万元落入私囊,与他个人的名姓隐私相比,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哪头轻哪头重呢?官员们的名字那么贵重,分量超过12万元,甚至高于12万元?我们总是反对刑不上大夫,那么这个名字避讳是不是“刑不上‘牙防组主要负责人’”呢?

    这事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一个因为饿极而偷了一块面包的学生。她饿极了,没有钱,生理的本能使她身不由己地把手伸向货架的面包,但是她得到的下场是“通知学校曝光”。因为她只是一个弱小的女学生啊,没有人想到给她避讳。

    一个是饿极的女孩儿把手伸向一块面,一个是不缺吃穿的官员把手伸向公款12万元,但他们的“待遇”确是天壤有别。身份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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