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房现场销售管理办法
一、特价房现场销售管理办法
1、组委会统一集中设立“2005年重庆春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特价房销售处”,各开发商按照特价房销售日程表的安排自行销售;
2、组委会在媒体和展览现场公告《特价房销售日程表》和《特价房销售办法》;
3、各开发商在特价房销售期间,需安排不少于5名的保卫人员负责维护销售处的现场秩序和安全;
4、购房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购房登记手续,在房交会期间特价房申购登记顺序号不允许转让;
5、开发商保证特价房的销售原价格与售楼中心价格一致、真实,折扣后价格为企业最低销售优惠价格;
6、开放商应当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下销售。
二、特价房销售程序
1、申购登记
(1)开发商提前15分钟到达销售处,准备好销售登记的资料;
(2)开发商保卫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列队,维护现场秩序;
(3)购房者排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依次登记;
(4)购房者应当详细阅读现场发布的特价房信息,必要时应当实地查勘;
(5)需要摇号公证的开发商向购方者发放申购登记顺序号,该顺序号由开发商盖章生效,每套特价房限发放50个申购登记顺序号;
2、销售公证
①摇号公证:办理申购登记后,到组委会大屏幕随机摇号产生最终购房者,并由公证处予以公证;
②销售结果由组委会在销售合同上加盖“2005年重庆春季房交会特价房”印章。
3、摇号
①每次摇号前将购房登记者的申购登记顺序号输入大屏幕电脑程序;
②由主持人在开幕式现场的大屏幕上,用电脑程序随机摇出中标购房者的申购登记顺序号,当次特价房开发商派代表到场;
③摇号时主持人宣布“开始”时,工作人员立即启动摇号程序,至少10秒后,主持人宣布“停止”,停止后主持人连续宣读三次有人应答后,大屏幕上出现的号码即为生效,无人应答重新摇号;
4、签署销售合同
①特价房销售合同的有效签署时间:当次特价房摇号三天内;
②购房者需要准备的资料:
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原件(身份证或户口);
特价房申购登记顺序号。
③开发商需要准备的资料
销售合同;
申购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