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转贴]奈河桥上生死两重天:中国鬼城传说

[转贴]奈河桥上生死两重天:中国鬼城传说

奈河桥上生死两重天:中国鬼城传说

【前言】位于四川东部的长江北岸丰都鬼城是中国民间传说中人死后灵魂归宿的地方。“鬼城”丰都天下独有,名山上古木参天,寺庙林立,在庞大的阴曹地府里仙道释儒,诸神众鬼盘踞各庙,等级森严,各司其职并以苛刑峻法统治着传说中的幽灵世界
  
都名山古称“平都山”,系道家72洞天福地之一。平都为古代巴子别都,因地处秦、楚争雄要地,蒙黄河、长江文化孕育,秦风楚韵,蜀气巴魂,多有浸润。降及魏晋唐宋,沧海桑田,几经兴衰,渐融入儒家精髓、佛家教义、道家风骨、仙家灵气,互有补正。据北宋大文豪苏东坡游览丰都时所写“平都天下古名山”诗句而改称“名山”至今。
  

阴曹地府:理想的鬼神
  
汉唐以来,丰都县的名山就被称为“鬼城”,从那时起,丰都这座长江北岸上的小县城,以其神秘的面貌和众多的传说名扬天下,成为长江黄金旅游线上一处饱含中国文化内涵的风景名胜,引人探幽。历代骚人名士,羽流迁客纷至沓来,登山揽胜,游览题吟,在“鬼城”中留下了层层足迹和厚重的历史文化。
  
在丰都“鬼城”的众多传说中,有两个人功不可没。
  
这两人一个叫阴长生,一个叫王方平,相传从汉代起,他们曾先后在丰都县城东北角的平都山也就是今天的名山修道成仙,白日飞升。到了唐代,有人误将“阴”和“王”两人的姓连在一起,成为“阴王”,再讹传为“阴间之王”。经明清小说的渲染,丰都更加神秘怪诞。鬼城仿阳间司法体系,营造了一个等级森严,融逮捕、羁押、庭审、判决、教化功能为一炉的“阴曹地府”,以惩治生前作奸犯科者。虽阎王判官小鬼是传说中的虚妄,但其惩恶扬善的社会教化功能用又为当时人们所称道。
   
“下笑世上士,沉魂北丰都”这是诗人李白游览丰都名山“鬼城”之后留下的诗句。如今,李白的诗句成了丰都名山“鬼城”的一幅名联。向世上之人昭示一个关于生与死、来与去的人生道理。
  

望乡台又称“思乡岭的窗口 ”,据说是鬼魂遥望阳间
   
丰都名山林木幽胜,古木掩蔽的翠绿丛中,石径曲回,庙宇重叠。历朝历代的人们在沧桑的岁月积淀中,凭着丰富的想象和心中的奢望在名山之上,日积月累修建了阴阳界、奈河桥、十八层地狱等众多的景点,并根据道、佛、儒教的学说,塑造了大量的人、鬼、神的形象,同时把人世间原有的机构和设施一一搬到了阴间,构建了自身想象中的一个完整而庞大的“阴间政府”,充分发挥“阴间政府”的职能,把人不能在阳间实现的愿望和理想以及种种恩怨都放到阴间解决,用自己心中的理想鬼神去惩恶扬善,使理想的鬼神成为人们生存的精神支柱。

因为在他们心中相信善恶之人是存在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的。
   
传统中国迷信颇多,传说人死之后阴魂不散,都要到长江北岸的丰都“鬼城”这个地方来报到,在这里接受“阎罗天子”的审判,判定功罪善恶,安排来世去向。这些游动的亡魂手持盖有“阴司”、“城隍”、“丰都县府”三枚大印的“路引”(通行证),匆匆赶到丰都“鬼城”转世升天,不敢耽搁,否则来迟一步就会成为孤魂野鬼,永无宁日。

丰都古城庙宇殿堂神像森罗,楼台亭阁依山而立;名人骚客留墨遗雅,碑刻诗联韶味隽永。奈可桥、鬼门关、黄泉路、十八地狱、天子殿、考罪石,化顽慑奸、惩恶扬善,传说神奇。阴司街、阴司牌坊、神道、鬼国神宫,建筑雄伟、气势恢宏。
  

奈河桥“生死两重天”

“奈河”,是佛教所说的地狱中的河名。“行十余里,至一水,广不数尺,流而西南。观问习,习曰:”此俗所谓奈河,其源出地府‘。观即视,其水皆血,而腥秽不可近。“因河上有桥,故名”奈河桥“。桥险窄光滑,有日游神、夜游神日夜把守。桥下血河里虫蛇满布,波涛翻滚,腥风扑面。恶人鬼魂堕入河中,就好似《西游记》第十回中的描写:”铜蛇铁狗任争餐,永堕奈河无出路“。

不由让人想到阴间奈河的恐怖。

民间谣传:人死后亡魂都要过奈河桥,善者有神佛护佑顺利过桥,恶者被打入血河池受罪。《丰都宗教习俗调查》一书对此有过详细的描写:“……桥分三层(或三座),善人的鬼魂可以安全通过上层的桥,善恶兼半者过中间的桥,恶人的鬼魂过下层的桥,多被鬼拦往桥下的污浊的波涛中,被铜蛇铁狗狂咬。

奈河桥是丰都鬼城中一个蕴含中国传统文化意味的地方。它位于丰都名山寥阳殿前,由三座大小、形制完全相同的石拱桥并列而成。桥面窄小,青石铺砌,略成弧形,每次只能行走一人。桥的两侧石栏雕花,桥下为一方池塘。桥头设有关卡,由阴间厉鬼日游神和夜游神昼夜把守。


   
民间传说中的奈河桥是人死之后到阴间报道的必往之路。如果人活着的时候品行端正、行善积德,那么就有神灵保佑平安过桥;如果人活着的时候品行恶劣、行恶积怨,那么亡魂就会打入桥下血河,被池中铜蛇铁狗狂咬。《丰都宗教习俗调查》一书对此有过这样的描述:
  
“桥分三层(或三座),善人的亡魂可以安全地通过上层的桥;善恶兼半者的亡魂可以通过中间的桥;恶人的亡魂则过下层的桥”。
   
恶人过桥时,都会被守桥的历鬼识破拦住,并推往桥下“波涛翻滚、血水横流、腥风扑面、尸骨满布”的血河。

每年香会时,香客争以纸钱或铜板掷入池内,并以炒米撒入池中,以为可以施给饿鬼。许多老年香客,喜欢从上走过,以为走过此桥,死后可以免去过奈河桥之苦。”由此可见,建国前一些善男信女到桥前烧香化纸,施舍钱物的虔诚,只求死后佛能护佑过奈河桥。庙里僧尼们更是生财有道,为了捞取更多钱财,故意在青石桥面涂上桐油、蛋清,使过桥香客,尤其是老人和小脚女人行步更难,常常摔倒在桥上,人人诚惶诚恐,只好拿钱消灾。从而加深了奈河桥的神话色彩。
  
奈河桥是名山“鬼城”中的难得的一处古迹,建于明代,距今已有五百多年的历史。

“奈河”在佛教中是地狱里的河名。把奈河桥编撰成故事,旨在教化活着的人多做好事、行善积德、造福人类,来世方能转世升天。古人这种因果报应的思想早已不足为训,但是作为名胜古迹和宗教文物来观赏,丰都“鬼城”却是其它寺庙所不能替代的。

一位“鬼楼”居民的非正常生活

v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 2007-08-02

    15年前,老黄从老范手中买下31号楼一层的那间店面房时,根本没有料到以后会生出那么多事来,用老伴谭姨的话说,“一进来就倒霉,一直倒霉到现在。”
    老黄原在沈阳市政管理部门上班,1990年代初开始做服装生意,赚了些钱,成为当时所谓的“暴发户”之一,那时都是单位分房,买商品房还是桩新鲜事,31号楼的买主们,大都是老黄这样的有钱人。
    根据老黄后来的查证,“老范”原是沈阳市法库县农村的一个包工头,后来发了财,便挂靠到沈阳建筑设计装修工程公司,成为该公司的“第一工程处”。眼见31号和33号两座楼久久盖不起来,老范最后同意接手,但不曾想因此踏进一个漩涡。
    1992年,两座楼完工之后,由于集体经济公司没钱支付工程款,便将31号楼委托老范卖,用卖楼的部分资金来抵。
    农民出身的老范显然也是一个天才的销售商,31号楼所有42套房子全部成功卖出,平均售价仅1000元左右。
    老黄分两次交齐近30万元的购房款。然而住进来才发现,房子竟然还没通水通电,煤气、暖气更不用说,此外,房子还办不下房产证。
    老黄不只一次地找到老范,“没问题,等大家钱交齐了一块去办”。老范每次都会拍胸脯。老黄不知道,当时老范把大伙买楼的钱拿去做生意了。而且,还做赔了。
    等到老黄着了急,老范已经不见踪影。老黄和几位业主还专门去了趟老范的农村老家,结果也见不着人。
    于是大伙只能自己想办法,经过努力,31号楼于1999年才开始正常用电。此事作为当地政府为百姓办的一件实事受到媒体赞扬。此前,由于楼上各家都是私拉乱接,每逢雷雨天气,蜘蛛网一样的电线每每会爆出火球。
    然而鬼楼的传闻也越来越凶。老黄开始没当回事,但明显感到生意不好做。在开旅馆之前,老黄先后在这里开过餐馆和浴室。开餐馆时,因为是开在了“鬼楼”,没人敢来,赔了;开浴室时,由于水费太贵,加上没有小姐,也赔了。老黄说,这些年来,一楼的五六家商铺,除了一个开游戏厅的,没有一家能挣着钱。
    为房产证的事,老黄和业主们没少作努力,从区政府一直上访到省政府。其中还凑钱请记者作过报道。结果均未见效。
    老黄再次见到老范是在2000年左右,当时老黄正在门口照顾生意,突然看到老范在老伴陪伴下出现。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四五年前那个衣着光鲜、头戴礼帽的老范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络腮胡子、拄着拐棍的老头。
    老范失势后得了脑血栓,自知来日无多。这次特意来看一眼自己亲手盖起的这两座楼。
    至此,老黄也就彻底绝望。他开始感叹自己命运不济,和其他一些生意人一样,在店里供起了财神和菩萨。
    去年动迁的消息传出,老黄心情颇为复杂。他从动迁办公室贴出的通告上惊讶地发现,自己花了近30万元、住了13年的的房子,竟然是一座“违法建筑”,需要“依法处理”。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一座“违法建筑”还能卖,而且有几户人家还拿到了房产证。
    不过工作人员后来告诉老黄,即使是“违法建筑”,政府也会 “以人为本”,给其作出一定补偿。老黄遂又对动迁有所期待。
    不过,此事最后还是没有了音信。鬼楼仍像以前那样,陷入层出不穷的流言当中,并不断迎来一批又一批的探险者。
    老黄特意嘱咐记者不要写出他的名字,尤其是他的旅馆的名字。“你们是外地的报纸,要是外地人也知道我这儿是‘鬼楼’,生意就没法做了。”
文章提交者:汪元 加帖在 图画人生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问楼记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 2007-08-02

    沈辽中路33号自1992年建成以来,至今无人居住,空置多年的楼房也成为鬼楼谣言的最好载体。尽管屡经媒体报道,但这座楼到底归谁仍然成谜。南方周末记者专门为此走访了有关部门,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记者在询问时尽量避开“鬼楼”称呼,但仍能分明感到受访者对此楼的敏感,避之唯恐不及。
    据31号楼多名住户介绍,去年3月份,铁西区曾组织有关部门研究31号楼和33号的动迁事谊,有自称区房产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家单位的工作人员曾长期在此摸底调查。
    7月17日,记者来到沈阳市铁西区城建局咨询此事,一楼办公室一位王姓工作人员称对此并不知情,建议记者到区房产局咨询。记者遂来到铁西区房产局。该局办公室一位李姓工作人员称,沈辽中路31号和33号楼并不属区房产局管理范围。房产局也没有对此楼进行调查摸底。对于“鬼楼传闻”,李先生本人也听说过,但房产局没有辟谣的功能和义务。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去年3月1日,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铁西分局曾贴出一份《紧急通告》,通告称沈辽中路31号和33号商住楼经查是“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物”,“决定依法进行处理”,并要求对两座建筑物有处置权的公民或单位办理登记。联系人为“张福”。
    7月20日,本报记者手持这份通告找到城管局铁西分局,该局党委办公室一位赵姓负责人承认通告是以该局名义所发,但对动迁一事却并不知情,张福也并非该局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到区拆迁办公室问。铁西区拆迁办公室孙主任则说,他确实在区有关会议上听到“鬼楼”动迁消息,但此事后因故暂停。拆迁办是拆迁实施单位,决定是否动迁在区城建局,遂推荐记者找负责主抓动迁事务的区城建局李副局长。
    城建局李副局长面对不期而来的本报记者,表示对鬼楼动迁也仅仅是知道而已,城建局并没有介入,据她了解,此事具体是由区房产局负责,建议记者到房产局了解。
    7月23日,记者再次来到铁西区房产局,得知“张福”正是该局工作人员。他对本报记者称,去年区里确实一度打算对那两座楼进行动迁,但调查摸底时发现,两座楼都有产权单位,31号楼还都住了人,动迁也就没能启动。至于33号楼的产权,张福称归三家单位,分别是兴业银行沈阳分行,沈阳市木材公司和一家供暖公司。
    张福的说法与前文记者所采访31号楼旅馆老板老黄的说法吻合。
    记者遂按张福说法找到兴业银行,结果该行办公室一位于姓工作人员对此深感诧异,称自己就住在“鬼楼”附近,从未听说过这楼跟该行有任何关系。“兴业银行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不良资产。”对于铁西区房产局有人认为此楼归该银行的说法,她表出明显的愤怒。“必要的话将采取法律措施”。
    记者又通过114电话查询到沈阳市木材总公司,结果电话打过去,对方称这里已经不是木材公司。变成了“沈阳市物资租赁公司”。记者到该公司咨询,被告知木材公司至少三年前就搬走了,现在是否存在还不知道。
    问了一圈下来,33号楼到底是“无人认领”。
发新话题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

快速回复主题

选项

[完成后可按 Ctrl+Enter 发布]  预览帖子  恢复数据  清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