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龙集团全
中国最牛
开发商
我是购买了
西安鑫龙
企业集团临潼财富大街步行街一层临街商铺(5-101)的
业主。通过这次
买房使我认识到什么是诚信,什么是开发商,买房为何这么难,买房到底惹了谁?
2005年几月我已记不清了,鑫龙开发临潼
地产,多处宣传, 2006年10月5日,我与家人到财富大街售楼处,咨询商铺,
销售人员带我们看了房子(5-101房面积32.10M2),房子已经成形,销售人员极力夸赞我们的眼光,说金边银角好铺子,而且这个铺子有两个独立门,独一无二,并且是现房而不是期房,买的明明白白。我们也考虑此处东南边两个门地理优势不言而喻,就毫不犹豫的签了合同,一次性付款购买了此房(总价43万多,花完了两代人的血汗钱)。合同签订的交房日期是2007年4月30日。2007年3月份,有一天忽然销售赵经理通知我们说你们的房子整座楼都被一家看上了,你们必须换房,而且换到里面,如果换到外面的同样房子得按现行
房价买(大家都知道,去年房价比今年涨的太多了)我们怎么能换。赵经理很生气,说一定得换,并威胁我们必需换,不然……。提心吊胆的过了几个月后,6月份通知我们业主开会搞活动,说7月份就要交房了。
可是到期后没有交房,没有人书面通知是何原因,迟迟不交房,多次询问售楼部都说快了快了,不知到底是何时?开发商对于商铺的业主利益考虑太少,商铺不比
住房,每一天的损失与住房很不一样,对我们来说黄金周“五一”是多好的时段,可他们一直交不了房,也不给书面解释。每天看着我们的房子被他们做为保安室用着,我们的心情很痛苦。
暂切不说迟交房的事,说一下他们擅自堵住我们商铺的东边落地窗户一事吧。财富大街这个
项目换了二个销售公司,主管也换了三个,在第二家销售公司第一位主管时候,因为东门变成落地窗户一事,我们与销售主管沟通过,他说,按图纸说肯定是一个落地窗,而不是门。既然落地窗亮度与门一样,没什么大碍,我们也就妥协了。可是在2007年7月31日,延期3个月的商铺已全面开始交房时,我们发现我们的商铺东面的窗户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被砸掉封死了,如此重大改变
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见售房合同第18条),而没有告知
房屋业主,是一种什么行为?当我看到他们后期的效果图,竟然是在我的窗户地方盖一排小货亭(规划局并未批准),没有了窗户,还把过道变成小商铺,用来出租或者出卖,这难道没有侵犯我们的利益,漠视我们的应知权、采光权、视觉权吗?我给财富大街主管领导提了一份书面材料表明我们的态度与立场,他轻描淡写的说:“还整个这,我们的变更是合法、合理的,我以为销售给你说过了。”没有合理解释,只是让我等回复。直到今天,别人的商铺租金都拿到手了,我的房子还不知何时才产生效益,
投资为了有收益,投资也有风险,但没想到,我们如此信任的开发商,却给自已带来如此大的风险。延期三个多月不交房,而且向阳的窗户也被封上了,我想不通,如果开发商自己买房子,遭遇到像我一样的情况怎么办?
消协和仲裁我都去过了但是作用不大。因为合同当时签的对我们很不利,试想我们又不是律师,开发商早已设好了陷井。
在我多次找开发商后,8月24日开发商终于电话请我们正式协商,和我们协商的还是销售部赵经理,她给我们讲了一大堆:她认识全省各大报刊媒体,你们所递上的材料最终都会到了她这里,如果你们需要,她可以请任何媒体来。未规划的小货亭批文马上就下来,先建后报也是正常的。为了表示他们的诚意可以在
物业费上给我们有所减免……。可我们提上去的方案他们没了下文,一直在拖。
开发商违背《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以及即将实施的《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和
陕西省建设厅发给各地、市、县“城建局第143号文件”。谁给我们一个公道,还我们一个物有所值的房子。
后附现场图片二张。
董女士 邮箱:
dj990523@163.com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人站处为原落地窗户,刚封上的水泥还没干.2007.8.3拍摄
室内也刚封上,严重影响采光,及房子出租率。
绿色标志5-101处图上原有窗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