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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明德门小区12业主 长期拖欠物业费成被告

西安市明德门小区12业主 长期拖欠物业费成被告

西安市明德门小区12户业主,因长期拖欠物业费、采暖费等,被陕西金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物业公司董事长张崇德称状告业主是无奈之举。而业主认为,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才是他们拖欠物业费的关键问题。  

 业主:物业没尽责,欠交物业费合理  

     “物业费我们肯定要交的,但是物业公司不尽责,我们除了欠交物业费还有更直接的办法吗?”家住明德门小区明德广厦的李大妈一提起物业公司就气愤不已,她说自从2003年住进明德广厦以后,便存在房屋漏水以及质量问题。而且在收取采暖费的过程中,物业公司没有出示过供暖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的供暖协议书,也没有出示采暖费的原始发票。

  几位被告上法庭的业主均称,物业不但存在上述问题,而且并没有依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供给净化水和24小时供热。业主至今也没有拿到房屋产权证。

  物业:起诉业主是无奈之举

  昨日下午,记者见到了陕西金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崇德,他说原来的开发商是三个老板,明德广厦是他们开发的第一个楼盘,因为经验不足,当时在交房,以及促销过程中的房价优惠等等方面,都有一些问题。该小区出售以后,三位开发商已经分家,而业主认为这些问题都应该由物业来解决。

  张董事长介绍说,自从2003年入住至今,一些业主欠交物业费、电费、采暖费等达两万余元。无奈之下,该公司只能将12户业主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这些费用。

  维权方法不妥 业主输了官司又赔钱

  就在陕西金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将12位业主告上法庭后,部分案件经法院调解、业主同意支付应交费用。部分案件法院已经判决,责令业主判决生效10日后支付应付费用并交纳滞纳金。有一业主的滞纳金竟然高达5583.7元。“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但是用非法方式维权,只能是既输官司又赔钱。”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东称,业主用欠交各种费用维权的办法不可取,他建议如果物业没有尽到服务职责,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问题,也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更换物业公司。

  分清问题 业主维权要找对对象

  律师李小东建议一些业主,一定要分清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到底是物业公司还是开发商的责任。像房屋质量等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来负责。像小区治安,维修等问题,应该由物业公司来负责。

  如果物业或者开发商对业主利益造成损害,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但决不能用欠交物业费的办法来解决问题,这样只能是自己的权益受到更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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