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钢材用进安置楼 质监部门依法处理责任方
施工方:没用在重要部位不要紧 监理方:甲方进的跟我们无关
新城区质监局在一工地发现17吨“问题钢材”并下发停用通知,但再去检查时发现钢材已不见,施工方负责人称“那些钢材早用完了”。
17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钢材,却有质量过关的证明书。而当质监部门发出检验报告后,这批钢材仍然堂而皇之地继续使用在居民安置楼的工程建设中。对此,质监部门将严查责任方,并依法对其进行不合格钢材总价值的50%以上或3倍以下的罚款。
安置楼工程两种钢材不合格
近日,质量监督局新城分局对辖区内的多处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西安市尹家街村综合安置楼工程所使用的钢材可能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随后,质监人员在施工现场分别抽取了内径应为12mm和14mm的钢材样品进行检测。经检测发现,抽样的内径为12mm的钢材实际内径只有10.2mm,内径为14mm的钢材实际内径也只有12.2mm,两种钢材均未达到国家所规定的该种规格钢材的技术要求。并且,内径14mm的钢材纵肋高也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发现问题后,质监人员从工程施工方那里调来了这批钢材的质量证明书。可是,质监人员发现,该批钢材并非质量证明书上所证明的由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所生产的“龙钢”,而是河南某厂生产的“洛钢”。经质监部门查实,质检书上所提及的代理“龙钢”的销售商,从没有给质检书上提及的西安鑫达物资有限公司供应过这两种不合格的钢材。后经质监人员调查,鑫达物资有限公司所留的地址和电话都是假的,并且,该公司在西安的办事处和货仓根本不存在。
不合格钢材仍在继续使用
昨日,记者跟随质监人员来到尹家街村综合安置楼施工工地。在现场,质监人员发现,原先堆放在工地上的17吨不合格钢材不见了。质监人员当即向施工方负责人询问。据有关负责人讲:“楼已经封顶了,那些钢材早用完了……都是用到楼梯过道扶手、房内装饰上,反正是不重要的部位,不要紧!”明知道钢材不合格,施工方为何还继续使用,监理方怎么也不管?为此,质监人员找来了负责该工程的监理方——西安华茂监理公司工作人员,但监理人员却满不在乎地说:“别问我,我不知道。钢材是甲方进的,跟我们没关系!”
新城区质监局王科长告诉记者,在发现尹家街村安置楼工程所用钢材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后,他们已经口头通知工程承建方在施工过程中停止使用这批钢材。但施工方并未理会,还继续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钢材。另外,在调查过程中,工程承建方、尹家街村村委会以及工程监理公司,三方不停地“扯皮”,相互推卸责任。
质监部门将依法处理责任方
据王科长讲,目前,质监部门可以依法追究这批钢材供货方的责任,但由于供货方公司无法查明,根据国家质量监督局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提供虚假、提供不出或者拒不提供劣质建材产品的生产者、供货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将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视为“销售者”,依法没收劣质建材产品。对于劣质建材产品已经用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处理。
针对这一情况,质监部门接下来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配合接受调查。一旦查清负责方,将对其处以不合格钢材总价值50%以上或3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