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阳调研归来话房市 新政尚须正视四大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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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x.house.sina.com.cn 2006-11-27 04:05:36 金融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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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行咸阳中心支行的调查看,在类似咸阳这样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对落后、城镇建设刚刚起步的西部中小城市来说,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仍然受到一些矛盾的困扰。因此,必须进一步增强意见实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一是意见传递的信息与购房者理解政策的偏差形成矛盾。 当地金融机构、房地产商和部分购买者普遍认为,意见出台表明国家将通过具体举措,稳定住房价格,完善政策,引导合理消费,在政策层面算是一个利好。但是令人担忧的是,有很多购房者在连续出台的两个“国八条”之后,对政策的执行效果形成逆向思维。他们说,国家每一次出台的房产政策,名义上加强了对房地产商的约束,但实际上带来的结果是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增加,最后这些成本就会被开发商运用各种办法转嫁到购房者身上,所以形成了国家每出台一次政策,房价就会上涨一次,再控制一次房价,房价就会再涨一次的怪圈。 二是几次住房信贷政策调整的预期效果与实际情况出现矛盾。 部分商业银行反映,意见中关于提高首付比例,严格房地产企业项目资本金比例的规定,其实此项政策实施前,金融机构就一直按照有关“中小城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发放住房贷款,只是对个别客户曾经执行了首付款比例20%,对房地产企业项目资本金则一直执行35%的比例,因此这两项政策不会对稳定住房价格产生明显影响。与此相反,2005年以来的两次住房利率政策变化,对金融机构产生了一定影响,大幅减少了住房信贷业务的客户群,也波及到潜在的住房信贷的客户,将有可能造成包括意见在内的一系列住房信贷政策的调控范围一定程度上的缩小。 以住房信贷业务量最大的工行咸阳市分行为例,截至5月底,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余额7.95亿元,占各项贷款总余额23%,利息收入占总收入25%。据该行反映,2005年的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和2006年4月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两次住房利率变化曾经连续带来两次还款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住房信贷业务的发展。由于2005年3月17日调整住房信贷政策中,有“2005年3月17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6年1月1日起按新政策执行”的规定。今年1月份咸阳市分行一次或部分提前还款的贷款户达176户,还款金额765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月均正常还款金额的70%。2006年4月28日调整利率后,5月份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186户,还款金额1534万元,占个人住房正常还款的69%。其他金融机构也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影响。 三是中小户型套房需求增长与房地产商扩大利润空间存在矛盾。 咸阳市房地产市场销售情况的调查显示,供求关系中存在的结构矛盾,成为推动房价持续升高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左右,价格在20万元左右的住房最受购房者欢迎,甚至因为房价适中,许多购房者愿意一次性交付房款。这些中低档住房既是政策鼓励的,也是中低收入者需求的,然而对开发商而言,他们对此并不热衷。据房地产商反映,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从建筑设计角度来讲,房间布局比较困难,难以达到理想的设计效果,而且由于小面积里分布的门窗较多,造成投资成本相对较高,减少其利润空间,影响开发热情。 四是买房套期保值与国家发展住房市场的初衷形成矛盾。 由于受低利率、股市低迷等多方面投资回报率较低的综合影响,房地产投资成为近年来咸阳市居民投资的一个热门选项。不少人对咸阳房地产因地理位置优越而抱定良好的市场预期,出现了存钱不如买房的强烈冲动。目前,国家大力发展房地产市场,意在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然而这种良好的初衷变成了一些有资金实力的人投资获利的渠道。在购房者调查中发现,购买了两套或两套以上商品房的人已不在少数,这些人短期内并不打算急于出售,把买房作为以后医疗、养老和子女入学等储备资金和实现增值的手段,加之外来炒房者较少,因此征收转让环节营业税的政策对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雷和平/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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