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K" %> 住一楼得交电梯费 西安目前没有相关明确规定
新浪房产 首页 > 房产新闻 > 正文

住一楼得交电梯费 西安目前没有相关明确规定

http://sx.house.sina.com.cn 2006-03-28 08:25:24 华商报

  “物业办一个工作人员说‘觉得吃亏,你每天没事可以坐几趟电梯啊’。我家住一层,我不可能每天闲着没事坐电梯上下楼玩,可是小区物业每月却要收我家40多元电梯费,不交就不给我家卖电。”西安市民杨静(化名)觉得每月的电梯费交得太冤枉。物价部门表示,因为西安市目前对此没有明文规定。

 
  杨静家住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东福利社区东11幢,他们一层的住户已与小区物业办协商多次,她说:“现在我家每月还要交40多元的电梯费。若不交就不给卖电。我们家人从不乘电梯,这样收费太高了。”杨静出示了一份物业办的收费标准,记者看到,其中注明一楼要按住房面积交纳电梯费,其余费用与其他楼层相同。

  物业办的张女士说,物业的电梯收费是依据山西科技出版社出版的《住宅小区业主手册》,该手册中有这样一条:高层建筑电梯是楼内所有人员的公共设施,因此电梯运行的费用应该由全体产权人共同承担。“按理说,电梯收费标准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拿出一个统一意见,我们物业公司只负责执行,但是目前这幢楼并没有业主委员会。另外,我们也并没有向业主收物业费和大修基金,所以我们将更新储备金等平均到每月的电梯费用中,这应该是合理的。”

  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了解到,由于没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所以目前许多小区一层住户仍要交电梯费。具体收费多少,可以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制定。据了解,广州市、北京市关于电梯收费都出台了具体办法。西安市物价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正在进行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对电梯运行维护费的收取、高层住宅楼一层二层住户电梯费等问题,将制订出详细规定。

(彭坤/文)

发表评论

评论】【楼盘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浪网房产频道陕西站 咨询热线:029-88241209 029-88245287
E-mail:xawinwin@vip.sina.com
新浪网陕西房产频道反馈留言板 技术咨询:029-88210720欢迎批评指正
论坛聊天邮箱手机短信息 常见问题解答
西安双赢策划广告公司独家发布新浪陕西房产网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产品答疑

Copyright©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