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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手房个税避税果真有高招?

http://sx.house.sina.com.cn 2006-08-20 12:50:11

  8月1日起,二手房交易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不少律师纷纷接受了市民有关如何避税的咨询。对此,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原俊迪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结合房产交易市场上常见的避税“高招”进行了法律解读,并表示种种避税做法是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在民法上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存在很大风险。
 
  利用“假赠与”钻法律空子

  所谓赠与避税,就是出卖方与买售方达成协议后,采用赠与的方式进行交易,然后私下里再进行钱款交易,中间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原俊迪介绍,这种方式实际上是钻了法律空子,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旦双方产生争执或纠纷,很有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如果出卖方将房子抵押出去,同时又将房子以赠与的形式卖出,这样买售主的利益就会受到严重侵害,即使这种纠纷闹到了法院,也很难判定裁决。另外,作为一种恶意避税方式,被监管部门发现后,买售人的房产证不仅要被撤消,甚至要缴纳一定罚款。

 “以租待售”让买售方无任何保障

  据了解,对个人出售自住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的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在不急于出售的前提下,不少出卖方纷纷以“转售为租”的形式进行过渡,待期满后再进行出售,便可以享受免征个税待遇。这已成为最常用的一种避税方式。

  对于“以租待售”熬过5年期限这一避税方式,原俊迪表示,在5年内,如果房屋价格上涨或出现其他原因致使出卖方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买售方的利益则没有任何保障。既不能追究违约责任,又不能起诉至法院要求强制履行合同。因为这种方式属于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在民法上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将部分房款算作合理费用”风险大

  据介绍,在个税征收规定中,计算个税时可以扣除一部分合理费用,即其中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可算作合理费用一部分。由此,买卖双方会达成协议,将部分房款尽量算在装修费用里,然后买售方会私下里把这部分差价补给出卖方。这样一来,买售方所支付的实际费用比按照个税缴纳的所需要少不少。

  律师表示,对人们利用装修做低房价这一避税方式,一旦被交易部分或监管部门发现,不仅要补齐差价,还要缴纳一定数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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