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8月31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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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x.house.sina.com.cn 2006-09-01 03:36:04 西安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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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最高可罚10万元 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市建设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时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防止因施工损坏、损毁原有地下管线工程设施和发生其他事故。 建设单位违反条例规定,未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因建设单位未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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