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K" %> 花园别墅逾期交付 业主索赔违约金23万
新浪房产 首页 > 房产新闻 > 正文

花园别墅逾期交付 业主索赔违约金23万

http://sx.house.sina.com.cn 2007-01-24 09:29:08 南京日报

  一对夫妻3年前购买了一处花园别墅,超过约定交房日期900天后,房屋才正式交付。收房后,这对夫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违约金23.5万余元。日前,法院认定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最终判决开发商赔偿5.9万余元。

  2003年8月,市民霍先生夫妇购买了位于江宁开发区某小区花园别墅一套,总房价87万余元,约定交房日期为2004年2月28日。
若逾期交付,开发商按已收房款的万分之三支付日违约金。合同签订后,霍先生夫妇一次性支付了房款。

  2004年9月28日,开发商书面通知霍先生夫妇收房。此时该楼盘并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尚不具备交付条件,霍先生夫妇因此拒绝收房。同年11月29日,开发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12月4日,霍先生夫妇前往验房。可交付别墅的花园在护栏搭建上与样板房不一致,霍先生认为“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拒绝收房。去年8月18日,霍先生夫妇同意收房,但开发商一直不同意就“质量问题”进行整改。为此,霍先生夫妇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逾期交房900天的违约金23.5万余元,并要求开发商对别墅花园进行整改。

  被告开发商认为,他们早在2004年9月就已书面通知霍先生夫妇收房,逾期交付的责任不在开发商。

  法院审理认为,该房屋的交付日期应认定为2004年12月4日,逾期交房天数应为279天。霍先生夫妇验房后,如认为房屋有质量问题,应在收房后向开发商主张相关权利,不能拒绝收房再主张逾期交房的损失。

  另据法院查明,霍先生夫妇购买别墅周边面积相近、已装修的联排别墅月租金约为6000元。合同约定每天262元的违约金,已超出月租金损失的30%,根据相关法律,本案的违约金应适当减少。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开发商支付违约金5.9万元。另由于购房合同中并未约定实际交付房屋应与样板房一致,据此,法院驳回了霍先生夫妇要求开发商整改花园的诉请。

发表评论

评论】【楼盘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浪网房产频道陕西站 咨询热线:029-88241209 029-88245287
E-mail:xawinwin@vip.sina.com
新浪网陕西房产频道反馈留言板 技术咨询:029-88210720欢迎批评指正
论坛聊天邮箱手机短信息 常见问题解答
西安双赢策划广告公司独家发布新浪陕西房产网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产品答疑

Copyright©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