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K" %> 房产家居维权报道:天伦盛世违规销售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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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家居维权报道:天伦盛世违规销售商品房

http://sx.house.sina.com.cn 2007-03-10 07:43:46 新浪陕西房产

    主管部门:“天伦盛世”属于违规销售

    西安市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处长赵润民表示,凡是发生了钱款收受的行为,而且钱款收受行为所指向的对象是还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都属于无证售房,违规销售。同时他提醒购房者,在西安市房屋管理局网站上他们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取得《预售证》及房屋的楼幢和房屋是否可售等都可查询。赵处长借本报特别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清醒,不要被开发商诸如“供不应求”、“马上涨价”、“预订优惠”等宣传所迷惑,免除购房风险。

    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分局建筑房地产管理所所长刘林告诉记者,去年国家工商总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出的《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通知中曾明确指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收取预订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律师:无证售房,合同无效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的杨蓬伟律师表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相当于还不具备销售条件而不能合法上市流通的商品。消费者买了这样的商品,等于买下一系列待定的预期,更有甚者留下“烂尾”工程,购房者的权益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在楼盘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一切合同、协议都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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