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建设厅:用水器材不节水 建筑单位需改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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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x.house.sina.com.cn 2007-04-05 10:21:57 陕西建设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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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省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提高城市用水效率,积极推进节水设备和器具的推广应用,省建设厅近日就加强陕西省用水器材确认登记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省建设厅还再次重申,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必须使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材。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监理、质监等部门将加强用水器材的使用管理,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不执行国家和省上节水规定和标准,将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严肃依法查处。对原有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材,建筑单位需制定改造计划,逐步淘汰和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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