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K" %> 开发商称土地增值税税负过高 不利市场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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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称土地增值税税负过高 不利市场正常发展

http://sx.house.sina.com.cn 2007-04-06 09:23:59 京华时报

    部分企业酝酿提价

    上海五合智库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每一次调控政策的出台,开发商都会力争在法规允许的范围避税,这一次也不例外。在需求大于供给的市场条件下,任何一种税收都会传导给消费者,而土地增值税清算也有可能让购房者为开发商缩减的利润买单。问题的关键在于市场预期,即当前的房地产市场究竟是卖方市场,还是买方市场?

    例如上海市场,目前基本是买方市场格局,开发商通过提价将税收负担转嫁到消费者的可能性不大,而对于一些市场供不应求的二线城市,如北京、天津、内蒙古等国内区域的城市,在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开发商存在将税费转嫁给消费者的条件,不排除开发企业通过抬高房价来维持原有利润空间的可能。

    也有开发商向记者表示,从北京市场来看,刚性的需求还是客观存在的,目前还没有见到具体的增值税操作细则。如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的话,估计将在市场接受的范围内进行灵活调整。

    -反响

    开发商反映税负偏高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市场人士普遍认为,目前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有些过高,不利于市场的正常发展。

    有人士表示,1993年及以前的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土地是通过划拨的形式拿到的,土地增值收益相当大。在这种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规定的土地增值税税率高达30%—60%是合理的。

    但近两年,全国普遍实施了商业六类项目的土地出让招拍挂,这样的话,按照开发商们的说法,《暂行条例》所设置的税率就明显偏高了。

    上海五合智库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土地增值税由德国首开先河,目前世界开征该税的有英国、法国、韩国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通过对这些国家的税率分析,国外的税率水平在17%-50%之间,且根据不同的持有时间与各类用地性质,最终设定较为完善的税率体制。相比而言,我国30%-60%的累进税率设置偏高。

    同时由于在开发企业还须交纳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只作为费用允扣,造成了对土地、房产转让增值的两次调节,即33%的企业所得税或20%的个人所得税的第一次调节和30~60%的超率累进税率的土地增值税第二次调节。

    照此税率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收入将被课以最高达73%的税收,相对于其它国家的增值税征收情况而言,我国的税负偏重。

    有业内人士表示,税负偏高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负担,也有可能会增大税务部门的工作难度。

(肖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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