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大地方督察局局长全部到任,国土部换帅护航最严格土地制度
位于首都政务核心区的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一片平静。上周五驱车路过此地的记者看到,门卫与往常一样认真地对来访人员作着登记。然而,与这个场面形成一定反差的是,国土资源部的官方网站却一改以往较为平静的页面,频繁地刷新着这里发生的一系列人事变动。
4月27日,国土资源部以转发新华社快讯的形式,对外公布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一项任免案,免去孙文盛国土资源部部长职务,任命徐绍史为国土资源部部长。
此前两天,也就是4月25日,国土资源部党组任命了沈阳、济南、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等7个国家土地督察分局的局长。加上去年底任命的北京局、上海局局长,至此,9个区域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局长已全部到任。
专家普遍认为,国土资源部这一系列人事变动,不仅标志着这个越来越强势的部门已经配备了“历史上最强有力的一届班子”。同时也表明,国家土地督察局这一代表国务院监督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执行力的机构,已经冲破了编制、人事、经费等一系列过去被认为很难突破的细节问题,完成了从“事后”督察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督察的重大职能和机制转变。
值得关注的是,接替孙文盛的徐绍史,除了此前担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外,还兼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副组长。分析人士指出,具有长期熟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经验背景,又在国务院非常擅长部门协调的这位新部长,毫无疑问将使土地督察制度在他的任内执行得更具权威和神圣。
“目前我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框架已逐步形成,关键是抓好落实。土地督察制度是保证土地调控政策有效实施的机制,以做到令行禁止。”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指出。
种种迹象表明,随着国土资源部本轮主要官员的履新,垂直管理的9大督察局将尽快进入“角色”,并很快会安排一次由土地督察机构领衔的全国性土地大督察。另有消息说,为了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在配备了9个局“一把手”的同时,国土资源部还任命了一批副局长和副专员。
具有意味的是,在任命7位局长的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严查土地管理中的贪污腐败行为。可以预见,未来国家土地督察局将在这项活动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精兵强将
从几天前公布的7位地方局局长人选可以看出,国土资源部对“一把手”人选颇费心思。“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政治能力都很强。”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告诉记者。
国家土地督察局北京局局长樊志全原为地籍司司长,曾担任过土地利用司负责人,对全国土地利用和权属情况有很深的了解;成都局局长董祚继是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制定参与者,在业务水平方面无可挑剔;西安局局长侯海生在2001年到2004年间,曾作为援藏干部,协助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理顺了组织机构,这种工作背景,可以让他更容易找到与地方沟通的共同点。
引人注目的是,此次任命极大地显现了“中央权威”。在9位局长中,除了济南局局长李永杰此前任吉林省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属于地方官员外,其余8位全部从国土部下派地方局。
“这说明,该制度具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重在自上而下,强调执法的权威性;二是有利于对地方督察工作的控制性。”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一位专家表示,“不受地方政府的约束,这是维护土地督察权的前提条件。”
无论是2005年初发生的江苏“铁本事件”,还是近期云南违规占用耕地案件,在全国各地出现的“圈地”现象和大宗土地违法案件中,违法主体有不少都是地方政府。而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和土地监察部门,因为完全受制于地方政府,难以依法行政。管理体制上的先天性缺陷,是违法占地现象难以杜绝和根治的根本原因。这次向地方派驻土地督察局,由督察局直接向中央负责,恰好弥补了这一漏洞。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法规室主任付英表示:“强化权力,维护中央权威是落实督察制度的关键所在。” (王伟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