鲸鱼沟景区建陵园是否违法(图)
2009年2月23日00:26:来源:光讯168网 记者 熊玺 刘高锋 文/图

鲸鱼湖旁建满了墓园
阳光讯 近日,有群众向本报投诉称:“位于西安市东郊的鲸鱼沟风景区,现在临湖建成了占地几百亩的大陵园,而且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的法律手续。村民反对在风景区内修建墓园。”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本报记者作了调查。

鲸鱼沟第二个湖旁也成了墓园
墓园用地:只有1992年的40余亩用地文件
2月14日,记者来到了群众所反映的鲸鱼沟风景区---高桥骨灰墓园。刚刚走进鲸鱼沟这里山水相映、风景如画确实很美,而且鲸鱼沟的名字的由来也有着一段动人的传说。记者前行不远,却又是另外一番景象,湖边的山坡上竖起了一排排的墓碑,好大的气势,放眼望去整个一面山坡就是一座墓园,该墓园临湖而建依山傍水,真是块“风水宝地”。

建在鲸鱼湖边的墓园加工厂
记者继续前行,来到了高桥墓园管理中心。当记者询问该墓园相关的用地、建设等相关的法律手续时,一位姓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关的手续都在墙上挂着呢。记者看到的是西安市政府1992年7月6日发给高桥墓园的《关于西安高桥骨灰墓园使用土地的批复》的文件,记者在这份文件上看到,当时的墓园面积为49.92亩,而现在墓园的建设面积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数字,这个文件也成了象征性的批复了。

鲸鱼湖的坡上垃圾成堆
村委会:拿不出《土地使用权证》
据了解,高桥骨灰墓园下属于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办高桥村委会。2月17日,记者便来到了高桥村委会,但是村委会里面却空无一人,最后得知村委会李主任在高桥墓园,记者就又到了高桥墓园。当记者说明了来意后,李主任叫来了村委会答书记,答书记介绍到:“高桥骨灰墓园是1992年开始建设的,当初的占地面积是49亩多,这里有相关的文件(所谓的文件就是1992年的《关于西安高桥骨灰墓园使用土地的批复》)。

鲸鱼湖的墓园旁树木毁坏严重
记者:群众反映你们墓园建设没有相关的法律手续,你们墓园建设是否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的法律手续?
答书记回答说,这些手续都在西安市民政局,因为它是我的上级,高桥骨灰墓园的法人代表是陈本菊,你们可以去民政局了解。
接着,记者来到了西安市民政局了解相关问题,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听说是询问高桥骨灰墓园的事情,就让记者和陈本菊联系。

沿坡而上可见新开发的墓区
法人:墓园扩建部分手续正在审批
随后,记者来到了位于西安市永松路上的陈本菊办公室(陈本菊不在),当记者要查看高桥骨灰墓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法律手续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给记者拿出了:1992年的《关于西安高桥骨灰墓园使用土地的批复》、西安市物价局的收费许可证和陕西省民政厅的一个文件。至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这两个证件都没有。

山坡上的建筑也很危险
随即,记者电话采访了陈本菊,陈本菊在电话里说,高桥墓园是西安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和灞桥区高桥村村委会合办的,于1993年被省民政厅批准并开始运营。但是批准的时候是49.92亩土地,因为当时时间早所以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用地只有那个文件。因为墓园逐年在建设,现在的规模已经远远超过了当时的49.92亩土地。当记者问道,那扩建部分的法律手续是否齐全时,陈本菊说,墓园扩建部分的手续正在审批办理。

高桥墓园占地已扩建到了坡上的平地,许多柏树已被火烧。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一样都没有,就凭着1992年7月6日西安市政府的《关于西安高桥骨灰墓园使用土地的批复》文件,将49.92亩的墓园扩建成了一个几百亩的墓园,这让记者迷惑不解,调查了一圈还是一头雾水。

墓园的抬价与边墙明显分成缝隙
房产商:墓园暴利 炒房不如炒墓
高桥墓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给记者介绍,墓穴分为普通、高档、豪华,一个平方米的墓地
最少也需要6000多元钱,更有几十万的豪华墓穴。记者在墓园碰到了一位前来看墓的房地产老板,老板感慨的说:“我刚看完墓园订单,这几年房地产市场不景气,赔的一塌糊涂。而搞墓园利润这么大,几百元一亩的地租过来,不用花费多大力气就可以变成墓地,一平方米就能卖万元左右。而在西安市区的商品房成本每平方米3000元左右的房,也不过卖五、六千元而已,炒房不如炒墓 。”

墓园周围的树木随意被砍
记者了解到,西安市物价局给高桥墓园的收费标准为:竖墓墓地费用最高800元,横墓最高1200元,材料费按成本计算。另外,每10年收管护费竖墓120元,横墓200元。在墓园记者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现象,许多墓碑上面的亡故人的名字用黑色的胶带纸封住,村民告诉记者这是人还没死,已经先把墓地给买好了,至于是否如村民所说活人占墓地,还有待记者进一步调查核实。

鲸鱼沟的延伸远方山坡也被高桥墓园圈占了,原来的树木已没有。
国家禁止:在水库及河流附近建造坟墓
根据《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铁路、公路(国道、省道)、通航河道两侧500米内;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外侧1000米范围内和水源保护区。建造坟墓。另外,第二十四条规定: 禁止为活人建造坟墓或者建立、恢复宗族地。

枯木逢春也遭砍
高桥墓园在鲸鱼沟风景区临湖建起的墓园到底实占面积总共是多少亩?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的法律手续又为什么多年能建设?是否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鲸鱼湖惜日的休闲设施被毁,游人已很少见到。